一、甲级企业的标准(需满足以下条件,下同):
1、企业注册成立6年以上且加入协会2年以上;
2、企业投入环卫清洁经营服务的固定资产总值在8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环卫清洁服务管理工作的资历,财务负责人具备中级以上会计职称或从事岗位6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持上岗证;
4、大专以上学历人员10名以上、行业认可的项目经理8名以上、安全主任(安全员)2名以上;
5、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相符的办公场地达到400平方米以上(不得多处相加);
7、企业上年度从事环卫清洁经营服务的总产值不低于3500万元人民币;
8、企业员工购买保险(含商业险)达;
9、企业提出甲级企业资格申请时,距取得乙级企业资格之日起超过两年,如果当年应当年审,则还须通过当年年审。
二、乙级企业的标准:
1、企业注册成立4年以上且加入协会1年以上;
2、企业投入环卫清洁经营服务的固定资产总值4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负责人具有4年以上从事环卫清洁服务管理工作的资历,财务负责人具备初级以上会计职称或从事岗位4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持上岗证;
4、大专以上学历人员5名以上、行业认可的项目经理人5名以上、安全主任(安全员)1名以上;
6、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相符的办公场地达到200平方米以上(不得多处相加);
7、企业上年度从事环卫清洁经营服务的总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8、企业员工购买保险(含商业险)达。
三、丙级企业的标准:
1、企业注册成立2年以上;
2、企业投入环卫清洁经营服务的固定资产总值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环卫清洁服务管理工作的资历,财务负责人持有上岗证;
4、大专以上学历人员1名以上、行业认可的项目经理人1名以上;
5、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6、与营业执照登记地址相符的办公场地达到100平方米以上(不得多处相加);
7、企业上年度从事环卫清洁经营服务的总产值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四、丁级企业的标准:
1、在本市工商部门正式注册成立;
2、有固定、规范的办公场地;
3、已加入深圳市环卫清洁行业协会,成为正式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