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接上级通知,因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更新升级,个别企业无法在线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企业信息登记及人员信息变更。为优化营商环境,充分保障在清经营企业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阶段性调整《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企业信息登记及人员信息变更办理要求,具体如下:
一、企业信息登记
1.对可以正常在线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企业信息登记的企业,原诚信档案办理、招投标应用等各项要求不作改变。
2.对未能在线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企业信息登记的企业,请按附件1格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交纸质版《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申请表》办理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结果实时动态发布,具体登记情况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二、人员信息变更
1.对可以正常在线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人员信息变更的企业,原诚信档案办理、招投标应用等各项要求不作改变。
2.对未能在线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人员信息变更的企业,请按附件2格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交纸质版《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变更申请表》办理变更。原“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项目管理人员应为本公司《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在册人员”,调整为:“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项目管理人员应为本公司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在册人员”。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截图的,视为满足前述要求。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暂停执行之日另行通知。请各有关企业、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文件精神,自行调整相关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