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二、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
(一)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控。清城区、清新区、连州市、英德市、阳山县人民政府督促2017年至2019年公布的重点监管单位,2020年底前至少要开展一轮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确保对2017年至2019年公布的重点监管单位,2020年底前至少要开展一轮周边监测。
市、佛冈县、连南瑶族自治县、阳山县完成共8个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的整治工作。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紧盯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总目标,持续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分区防控策略,确保2020年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
(三)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深化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清城区、连州市、连南瑶族自治县、阳山县对纳入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清单的企业,按照“一场一策”原则制定整治方案,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编制并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需要整治的堆存场所,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整治。市直有关单位要逐项核查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情况,于2020年11月底前将核查结果汇总到市生态环境局,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全力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体系,逐步完善固体废物监管体系。
(四)加强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持续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完成整治的要划定管控范围,做好移交和后续管理;继续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2020年底前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9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收集、转运和处理。
(五)推进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市农业农村局督促英德市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2020年底前,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确保规模化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确保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