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环境治理方法
1、市场整治,整顿场镇内的停车秩序,禁止场镇内胡乱停放车辆,禁止在交通要道摆摊设点,私建违章物。对违章建筑责成其限期拆除、占道经营摊位迁至规定地点内。
2、园林绿化,制定绿化工作细则,督促各村做好绿化工作。配合环境整治工作做好主干道两侧、村道和整治清理区的绿化。组织绿化工程、墙壁房屋粉刷工程和绿化植物的调配。检查绿化工作情况,保证绿化植物的成活率。
3、综合执法,对主干道两侧私搭乱建、违章建筑进行登记造册,确定重点,制定拆除计划。对村级主要街道的侵街占道现象进行巡察,协调有关部门抓紧解决。协调指挥违章拆除工作和及时处理各种矛盾纠纷,保障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4、环境卫生清扫,确保场镇内、乡村主要干道、绿化地、无垃圾废弃物,路面无积存垃圾堆,无散丢果皮纸屑,无建筑垃圾。管理堆放点的生活垃圾,保持垃圾箱周围清洁,并及时清运。督促卫生清扫人员、保洁人员做到清扫彻底,保洁到位。加强巡视道路、绿化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二、宣传发动到位
1、宣传有关环境整治的法规、政策及区、乡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以及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目标和要求,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2、在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通过各种有效渠道,宣传报导全乡环境整治的进展情况,做到宣传报道数量、质量“双到位”。
3、组织指导集中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指导各村做好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信息收集、负责上传下达、汇总工作。
5、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牵涉到本乡的所有村、企事业单位,各级都要行动起来,要在全乡党员、干部和群众中牢固树立“环境整治,人人有责;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观念,真正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