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清运服务企业资质证书认证要求
1.什么是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在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壤、材料和其他废弃物。按照行业标准,可细分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迁垃圾、装修垃圾五大类。
建筑垃圾的产生具有阶段性、集中性、区域性、突发性强等特点。,它还具有自然资源属性。建筑垃圾可以理解为典型的“错位资源”。根据近几年的实践,在满足所有条件的前提下,95%以上的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直接作为再生骨料使用,也可以制成各种再生产品,广泛应用于建材、道路材料、海绵城市建设。
2.新固体废物法提出了建筑废物分类管理的要求
将“建筑垃圾”与原“生活垃圾”分开,单独表述为一个大类,说明国家对这个行业的高度重视,也有利于对“建筑垃圾”的精细化、科学化控制。
3.提出了加强政府监管的要求
新《固体废物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筑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的防治,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制定建筑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规划,包括源头削减、分类处理、消耗设施以及场地布局和建设。
4.明确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建筑垃圾回收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的应用。
5.部门和企业的监管职责更加明确
新《固体废物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防治建筑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建筑垃圾清运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新固体废物法对建设单位提出了“编制建筑垃圾处理计划并备案”的新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计划,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其他固体废物,应当及时清运,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利用或者处置;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倾倒、抛掷或者堆放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
6.大大增加了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针对建筑垃圾处置违法成本低、影响大的特点,新《固体废物法》规定,工程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或者未及时清理清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擅自倾倒、抛掷、堆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或者未按照规定利用、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对遏制建筑垃圾处置违法行为将发挥更大作用。
对于那些需要接收建筑垃圾回填进行施工、维护、边坡美化、山体恢复等的人。,应到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审批部门)预约登记。未预约登记接收建筑垃圾视为非法处置。
欢迎广大市民通过12319、12345、青岛小程序等渠道,积极举报发现的运输污染、倾倒倾倒、乱堆放、非法接收建筑垃圾等问题,形成全民共同治理建筑垃圾污染的良好氛围。
为了实施新固体废物法,
为推进我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青岛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5月27日发布了《青岛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计划的实施将有效促进我市建筑垃圾的规划、削减、分类、利用和执法,促进各级各部门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有序发展。
加强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法治治理和源头治理,推进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城市质量不断提高。启动编制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完善建筑垃圾源头削减、分类处理和综合利用机制,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有效减少建筑垃圾排放;完善“属地负责、城市联动”的建筑垃圾监管体系,形成长效机制;扩大建筑垃圾回收产品的应用,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构建循环生态。建筑垃圾清运服务企业资质证书认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