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洗方法的要求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应采用机械清洗方法。
4.2 清洗过程的要求
4.2.1工作范围
风管清洗范围包括:送风管、回风管和新风管。
部件清洗范围包括:空气处理机组的内表面、冷凝水盘、加湿和除湿器、盘管组件、风机、过滤器及室内送回风口等。
空调冷却水塔。
4.2.2 现场检查与准备
清洗机构应查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有关技术资料,对需要清洗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确定适宜的清洁工具、设备和工作流程。并根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情况和本规范的技术要求,制定详细的清洗工作计划和清洗操作规程。
4.2.3风管清洗
采用专用机械清洗设备将风管内的可视污染物有效地输送到捕集装置中,严禁操作人员进入风管内进行人工清洗。风管的清洗工作应分段、分区域进行,在风管清洗工作段与非工作段之间、进行清洗的风管与相连通的室内区域之间应采取有效隔离空气措施。
4.2.4 部件清洗
采用专用工具、器械对部件进行清洗,清洗后的部件均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要求。部件可直接进行清洗或拆卸后进行清洗,清洗后的部件应恢复到原来所在位置,可调节部件还应恢复到原来的调节位置。
4.2.5 冷却塔清洗消毒
定期清洗应当将冷却水排空,对冷却塔内壁进行彻底清洗,做到表面无污物。
当冷却水中检出致病微生物时,应采用高温或化学方法对冷却水和塔壁进行消毒处理,将塔内的水排空,并对冷却塔内壁进行彻底清洗。
4.2.6清洗作业过程中的污染物控制
清洗过程中应采取风管内部保持负压、作业区隔离、覆盖、清除的污物妥善收集等有效控制措施,防止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内的污染物散布到非清洗工作区域。
4.2.7 作业出入口
清洗机构可通过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不同部位的作业出入口进出人力和机械,进行相应的清洁与检查工作。必要时可切割其它出入口,并保证施工后将其密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