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资金且实收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在100万元以上。
(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独立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
(3)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园林绿化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园林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
(5)企业中级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包括绿化工、瓦工(或泥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其中绿化工和/或花卉工总数不少于3人。
六、审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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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应当按照对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的核发许可事项的要求从市绿化市容局网站(http://lhsr.sh.gov.cn/)下载或至行政许可受理大厅领取许可事项申请表,网上打印的申请书必须使用A4复印纸。
2.按办事指南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表填写的申请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地址等相关信息与所附材料一致。
3.收件时间将以受理大厅收到全部材料的时间为准,此时间将标注在收件凭证上。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中,对其他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性材料的复印件,申请单位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