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服务:如园区或企业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技术咨询服务,可根据需求组织专家赴实地调研,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处理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技术诊断,提出整改意见及整体解决方案。
2、团体培训:如各单位需“整班建制”举办团体培训班(人数限定 30人以上),可直接联系我处。培训内容按照需求定制,培训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 鉴定条件
1. 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课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练习见习工作 2 年以上;
(3) 本职业学徒期满。
2.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 2 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
(3) 取得与本职业相关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4)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6 年以上;
(5)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