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 树木应通过修剪调整树形,均衡树势,调节树木通风透光和肥水分配,主侧枝分布均匀,无违背生长特性以外的枯枝和黄叶片,调整植物群落之间的关系,促使树木茁壮生长。各类绿地中乔木和灌木的修剪以自然树形为主,整形修剪效果要与周围环境协调。 4.4.2 乔木类:主要修除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并生枝、下垂枝、扭伤枝以及截枝和烂头,非观果类乔木不挂果,当年生枝开花的乔木越冬重剪,保留部分主侧枝,保持植物生长特性的树形,无明显徒长枝和过密的内膛枝;整形修剪效果要与周围环境协调。
4.4.3 灌木类:灌木修剪应使枝叶繁茂、分布匀称。无枯枝枯叶,无缺苗死苗,无黄土裸露,超长15厘米即修剪,修剪应遵循预留观花的灌木,保障开花繁茂,枝条不过于杂乱。修剪应“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越冬修剪不得妨碍观瞻,保留部分主侧枝。
4.4.4 绿篱修剪,应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花球应确保春、秋两季各修剪一次。4.4.5 地被、攀缘类:地被、攀缘植物修剪应促进分枝,加速覆盖和攀缠的功能。对多年生的攀缘植物要每年一次翻蔓,清除枯枝。
4.4.6 修剪时切口都要靠节,剪口要平整。对于过于粗壮的大枝应采取分段截枝法,操作时必须注意安全。
4.4.7 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可稍重剪。生长期修剪以调整树势为主,宜轻剪。有伤流的
树种应在夏、秋两季修剪。 4.5补植树木